关于语文分类的讨论片断(对其他领域有启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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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中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8 11:28:29  |
以下是引用冯贻联在2008-1-29 14:00:00的发言:
应用文与文学作品不仅仅是体裁不同,比如,应用文必须写实,大多文学作品则需要联想、想象、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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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正是应用文与文学作品两种体裁的基本体裁特征啊,呵呵。
至于知识的分类,我想,肯定会存在不同的分类标准,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出不同的知识类别,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不错,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出不同的知识类别,不同的分类标准代表了不同的研究角度的方向。所以分与不分、怎样分,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是,无论怎样分都要遵守、或基本遵守分类的原则:内涵要确定,外延要不遗漏、不重复。而这里的一些人试图通过分与不分的文字游戏把文学这么大一块儿内容从语文中剔除出去。
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做呢?是恨文学吗?可能性不大。我估计是咬文嚼字的职业病得得太深,或者是研究的方向上有问题: 第一,他们置自己的知识水平、能力和客观条件于不顾,总想做出大文章,去研究或创建这个论那个论、这种学那种学; 第二,他们不是从实际问题中确定自己的研究角度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分类标准,而是从大概念到小概念,做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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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杨中平 责任编辑:杨中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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